根据芬兰政府国家財政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报告表明,墮胎妇女在一年內死亡的比例,是怀孕生產妇女的三倍;一年內自杀的比例,是怀孕生產妇女的六倍;还有一年內遭遇致死性意外的比例,是怀孕生產妇女的三倍;一年內遭遇他杀过世的比例,是怀孕生產妇女的十三倍。
有些人觉得这些数字好像没有什么特別的逻辑性,譬如说墮胎妇女在一年內遭受他杀是怀孕生產妇女十三倍,这里有什么逻辑?可能是偶然的数字。如果说她有自杀,这还能够理解,可能是因为她墮胎之后感觉到有精神的压力、悲伤、沮丧、自责,最后想不通自杀,这还可能。但是为什么他杀、被別人杀了,竟然是怀孕生產妇女的十三倍?
那学佛的同修就知道,他杀就是冤亲债主。我们如果墮胎杀害了这个生命,这些冤魂必定也会想尽办法来报復,他会促成种种的因缘来要命债。其中一种方式他就可以附在对方身上,另外一个人身上,来杀害这个女子。所以很多时候杀人,这个杀手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完全控制不了自己,杀了之后才后悔。那个时候就是他自己已经被附体了,被谁附体?就被那被杀者的冤魂,冤亲债主附体。所以並不是没有逻辑,是有原因的。
恭录自『净宗根本戒』 定弘法师主讲 (第八集) 2012/3/4 香港佛陀教育协会 档名:57-068-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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