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拒养玩失踪6龄童被弃法院
长宁法官建议健全困境儿童临时托管制度
晚报记者周柏伊报道
“我还能回学校去上课吗?我的暑假作业还没做完怎么办?妈妈真的不要我了吗?”6岁的乐乐眼睛很亮,声音很稚嫩,问题很简单,却让所有面对他的人,无法回答。上周五,因不满孩子生父胡德清(化名)的逃避态度,母亲肖玲(化名)将儿子遗弃在长宁法院,此后,音讯全无。昨天,在辗转多方联系之后,乐乐被送往上海市某儿童保护机构。一路上,乐乐一言不发,小脸上满是泪水。
近年来,法院在审理变更抚养纠纷案件时,时常会遇到当事人将孩子弃之不管或做出损害孩子权益的事情。长宁法院副院长秦明华呼吁,应尽快出台儿童福利法,健全困境儿童的临时托管制度,在家庭监护不力的情况下,由社会和政府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不能给孩子留下一生难以磨灭的阴影。”秦明华说。
立案大厅里的孤独小身影
上周五中午,已是午饭时间,长宁法院立案大厅里只有寥寥数人,突然,一个孤独的小身影引起了法官徐叶芳的注意。一名小男孩坐在大厅的角落里,手里攥着几张人民币,嘴角紧紧瘪着,紧张地四处张望。
“乐乐,你怎么在这里?”徐叶芳认出,这个孩子是自己接触过的一个案件当事人的儿子,而就在上午,孩子的母亲肖玲刚带他到法院来讨过“说法”。看到徐叶芳,乐乐的表情似乎轻松了一些,他告诉徐,妈妈去厕所了。
徐叶芳于是陪着乐乐一起等待,可大半个小时过去了,却始终不见肖玲回来。“糟了。”徐叶芳心里一惊,赶紧委托同事照看乐乐,自己去厕所寻找,可在法院里兜了一大圈,哪里还有肖玲的影子。再拨打电话,已关机。徐叶芳回到大厅里,问乐乐:“妈妈怎么跟你说的?”
“妈妈叫我留在这里,跟法官妈妈去找爸爸。”乐乐轻声问,“法官妈妈,我接下来该怎么办?”徐叶芳看着孩子稚嫩的脸庞,眼泪一下子就流了出来。
一夜情生子导致婚姻解体
初见乐乐,是在去年夏天。那段时间,一名中年女子每天都会带着孩子到法院来,要求立案“变更抚养关系”。女子名叫肖玲,是外地来沪人员。之前肖玲和前夫崔虎(化名)在老家已经结婚,并育有一子。
来沪后,肖玲进入一家足浴房工作。2005年年末,她在足浴店认识了顾客胡德清,并于2006年年初发生了一夜情。事后不久,肖玲发现自己怀孕了,虽然知道孩子很可能是胡德清的,但她依旧抱着一丝侥幸心理,将孩子留了下来。2006年10月,肖玲产下一子,取名为乐乐。
乐乐很听话,很讨人欢喜,但崔虎心里却存着一个疑团:“孩子怎么长得一点都不像我?”随着乐乐逐渐长大,崔虎的怀疑更深。2011年,他悄悄去做了个亲子鉴定,鉴定结果证实了他的怀疑:乐乐并非亲生子!
两人为此大吵一架,最后婚姻解体,肖玲带着乐乐离开了家。
因为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母子俩的生活漂泊不定,这时,肖玲想到了乐乐的亲生父亲胡德清。
自2006年年初的一夜情后,肖玲与胡德清多年来没有任何联系。两人相识于本市西区的一家足浴店,虽然肖玲如今已不在那里上班,但还认识一些熟人,经打听,胡德清应该是居住在附近,且经常驾驶一辆外地牌照的轿车前往光顾。肖玲经过长时间的蹲点,总算看到了胡德清的车子,并记下了车牌。随后,她赴附近小区逐个询问,终于找到了胡居住的地方。
亲子鉴定证实父子关系
突然上门的肖玲和乐乐让胡德清全家震惊了。
年近60岁的胡德清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有一个这么大的儿子,而面前的这个女人,他更是几乎没什么印象。“骗子!肯定是个骗子!”胡德清的第一反应就是拒绝。他拒绝与肖玲做任何沟通,拒绝让乐乐进家门,拒绝相信眼前的一切。
吃闭门羹早就在肖玲的预料中,虽然被胡德清全家赶了出来,但她并未放弃,在随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她每天带着乐乐上门,要把孩子还给胡。在多次吵闹未果的情况下,肖玲想到了法院,她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乐乐的身份问题。于是,肖玲来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将乐乐判归胡德清抚养。
但肖玲与胡德清不仅没有婚姻关系,甚至连同居关系都没有,从表面上来看,胡德清与乐乐就是两个毫无关联的陌生人,要贸然变更这一抚养关系,法院是没法受理的。这一边,肖玲立案遇到了阻碍,而另一边,因为乐乐的出现,胡德清一家炸开了锅。
为了证明自己与乐乐不可能有血缘关系,安抚家人的情绪,胡德清决定做亲子鉴定,“如果是我的儿子,我肯定抚养”。2012年12月,长宁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对胡德清和乐乐有无亲生血缘关系进行检验,经鉴定,胡德清为乐乐的亲生父亲。
结果出来了,胡德清却食言了。他依旧拒绝接受乐乐,拒绝肖玲提出的变更要求。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今年年初,肖玲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乐乐的抚养权给胡德清。
判决女方抚养男方付钱
案件受理后,因为涉及到6岁幼童,长宁法院少年庭的主审法官顾薛磊对案子特别关注。他调查了胡德清的家庭情况,并委托上海市阳光青少年事务中心长宁工作站对乐乐进行了社会观护。经了解,乐乐现在长宁区某小学读二年级,成绩一般,但比较乖巧。他为过敏性体质,有哮喘病史,现与母亲肖玲借住在阿姨家,居住状况较差。胡德清现居住在女儿名下房产中,妻子已退休,他对肖玲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生育乐乐的行为十分痛恨,拒绝接受这一事实。
社会观护员考察后认为,从有利于儿童身心发展的角度来看,乐乐由肖玲抚养较为妥当,但由于肖玲的经济状况较差,可以酌情提高胡德清的抚养费,以便乐乐健康成长。法官在综合考虑原被告双方庭上陈述、社会观护员考察意见以及现有证据之后,做出判决。判乐乐随母亲肖玲共同生活,由胡德清每月支付1200元抚养费,至其18周岁时止,同时,胡德清需补付乐乐出生到现在的抚养费共人民币96000元。
双方均表示,接受判决,不再上诉。
出尔反尔遗弃亲生子
然而,事情并没有随着法槌敲响而圆满结束。
判决后,胡德清一改此前对法官的友好态度,开始抵赖,不愿支付抚养费。肖玲数次催讨无果,心中烦闷。上周四傍晚,因与妹妹发生口角,肖玲带着乐乐离家出走,在西区一购物中心附近徘徊了一夜。站在繁华的路口,看着车流滚滚,看着浮世浮城,肖玲突然对生活对自己失去了信心。“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她萌生了悲观厌世的念头。
及时赶到的警察制止了欲寻短见的肖玲,看着窝在肯德基角落里熟睡的儿子,肖玲放声痛哭。
次日一早,肖玲又带着乐乐到了法院,询问抚养费一事,法官将胡德清第一次缴付的1200元递到了肖玲手上。肖玲眼神呆滞,口中念念有词:“我不要钱,不要小孩,我要重新判决。”在法官耐心地帮她分析了案情,并承诺会盯紧抚养费的执行,一番好说歹说,肖玲终于不再提改判的要求,转身离去。
谁也没有想到,她走了,却把孩子留下了。
再见亲人却再遭遗弃
在与肖玲和胡德清联系未果的情况下,顾薛磊和徐叶芳想到了肖玲的妹妹——乐乐的阿姨,因为乐乐此前在阿姨家生活过相当长一段时间,所以吃过中饭后,两名法官将乐乐送回阿姨家。
然而,他们的出现却遭到了阿姨的坚决抵触。“你走!我这里不能留你!”尽管面对的是一名孩童,阿姨的态度却非常强硬,“你妈已经不住在这里了,我没能力来照顾你。”阿姨家是一间只有十几平方米的老式出租屋,室内确实非常局促。她坚决不许乐乐进屋,要求法官将其带走。
顾薛磊蹲下身来,轻轻地问乐乐:“乐乐,你愿意跟法官走,还是留在这里?”小孩子没有说话,眼睛盯着地板,但一双小手却紧紧地抠住一个桌角。尽管阿姨对他推推搡搡,他却始终不肯动一下脚步。
将乐乐留下后,顾薛磊和徐叶芳去了附近的派出所,因为考虑到肖玲此前出现过厌世的情绪,他们去向值班所长通报情况,希望民警帮忙积极寻找孩子母亲下落,所长表示会积极跟进和寻找。就在这时,顾薛磊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乐乐的姨夫,现已将乐乐送至法院。“我们是不会接受他的,你们快来领人吧!”姨夫说完就挂了电话。
顾薛磊一惊,赶紧赶回法院。此时已经接近下班时间,道路上来往的群众较多。远远地,他就看到法院门口围了一群人,一个男子正口若悬河地“演讲”着,身旁是一个低垂着头的小男孩。看到身着制服的顾薛磊,男子将乐乐往前一推:“小孩我带过来了,你们看着办。”之后,男子甩手就走。
顾薛磊转身看看乐乐,正迎上孩子委屈的眼睛,里面全是泪。“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孩子哭,也是唯一一次。”从业十六年,接触过数百个案件,顾薛磊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心情像此刻这般复杂。他将脸转向一侧,不想让孩子看到他眼里闪烁的泪光。
跟法官妈妈回家
时间已是下午5点多,周末来了,可乐乐的周末又该怎么办?长宁法院的法官们一个个都不放心离去,讨论着乐乐的归属问题,大家商量着要么一人带一天。“跟我回家吧。”徐叶芳说,“我们全家都很欢迎他。”徐叶芳原本已经回到家,可听说乐乐又被姨夫送回了法院,她也赶了回来。之前,她向家人简单描述了乐乐的情况,80岁的老父亲催着她快把孩子带回家。
“乐乐,你愿不愿意跟法官妈妈回家?”徐叶芳俯下身,询问道。乐乐一下子扑向她怀里,用力地点点头。
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对于徐叶芳一家来说,是一个永生难忘的周末。新到来的这个孩子给他们一家带来了太多的感动和心酸,以至于每每回想,徐叶芳总是忍不住垂泪。
乐乐很乖巧,一进门就很有礼貌地叫“爷爷”、“叔叔”和“姐姐”。因为是被肖玲临时遗弃,没有任何换洗衣物,当晚,徐叶芳和女儿就带着他去商场买衣服。“看得出来他很喜欢,但他怕我们花钱,什么都不肯买。”在徐叶芳再三劝说下,乐乐才挑选了一件蓝色的T恤。后来,还是姐姐做主,给乐乐购置了几套运动服。回到家里,乐乐一直捧着这些新衣服,脸上笑开了花。
晚上,乐乐自己洗好澡出来,坐在姐姐的写字台前,羡慕地用手轻轻抚触。他说,阿姨家只有一个小板凳,可以写字做作业。但是因为还有两个哥哥,他很少有机会能够在板凳上做功课。为了完成暑假作业,他总是6点就起床。说到这,他突然问道:“法官妈妈,我还有暑假作业怎么办?”一句话,让徐叶芳母女俩泪雨涟涟。乐乐很健谈,他告诉徐叶芳,他在学校里的成绩不错,期末还考了第三名,学校里有他最喜欢的体育课,还有最要好的朋友。
周末两天,法院的其他法官也时时牵挂着乐乐。顾薛磊带着同事们捐出的衣物和玩具两次上门探望,这两天,是他们接触孩子一年多来,听到笑声最多的两天。周日,徐叶芳还带着孩子去参加了亲友的婚礼,孩子认真而神圣的脸庞让徐叶芳再次感动。
星期天晚上,临睡前,乐乐突然问道:“法官妈妈,明天我怎么办?”徐叶芳心里一紧,原来,再多的笑声也掩盖不了孩子内心深处的不安全感。她认真地看着孩子眼睛,坚定地说:“你放心,妈妈一定会给你安排好,不管怎样,妈妈这里永远接纳你。”
送至儿童保护机构
本周一一上班,少年庭的法官们就忙于乐乐的安置问题。徐叶芳继续拨打着肖玲的电话,惊喜的是,经历了3天关机后,周一上午肖玲开机了。听到徐叶芳的声音,肖玲沉默良久,最后却说:“徐法官,我是真的没法带这个孩子。”说罢,挂了电话,此后继续关机
。而胡德清那头,一直是态度强硬:“法院已经判给母亲了,我是绝对不会接受的。”经长宁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少年庭多方联系后,最终确定将孩子送往市某儿童保护机构。联系好这些,已是中午时分,法官们决定带孩子去吃肯德基。听说要去吃肯德基,乐乐高兴地笑了,因为他一直很想去吃,但从来没有机会。但很快孩子又收敛了笑容,拉着顾薛磊的袖子问道:“吃了肯德基,还回法院吗?”在他看来,法院已经如同他的家,他很怕自己又一次回不了“家”。看到顾薛磊肯定地点头后,孩子才又高兴地拉着法官的手出了门。套餐上来了,孩子看着面前的蛋挞问:“这是什么?”四个字让大家心酸不已。
下午,孩子继续待在法院。有法官给他出了一些数学题复习功课,孩子很快就做完了,而且没有一个错误。看着“卷子”上批的“100分”,所有人都开心地笑出了声。
终究是要分别。傍晚时分,儿童保护机构的工作人员来到了法院。看到来人,知其意图,乐乐一个字都没有说,扭头就看向徐叶芳。徐叶芳挥着手跟乐乐说再见,可乐乐最后一言不发地上了车。一路上,他没有出声,只是流泪。
“孩子已经无依无靠,很怕失去我们这些法官,可终究还是要去专门的儿童庇护机构。”顾薛磊说。
今天上午,记者从儿童保护机构负责人处获悉,乐乐进入机构后,结识了几个同龄朋友,大家一起玩耍和学习,相处得还算融洽。“乐乐毕竟双亲健在,再好的社会机构,也比不上在父母身边。”负责人感慨。
■专家建议
建立临时庇护机构
自2007年以来,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开始审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在多年审判实践中发现,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权、抚育费等纠纷中,一些家长为在诉讼中争取对自己有利的诉讼结果,不惜损害未成年人的利益。个别家庭由于监护人严重不作为,未成年人实际处于被忽视甚至被遗弃的境地。
今年年初,长宁法院副院长胡国均向政协提出议案,呼吁建立专门的临时庇护机构,对诉讼中的困境未成年人,在监护人无法行使监护权、不宜行使监护权或不愿行使监护权的情况下给予庇护,实现国家对困境未成年人保护的及时干预。
“国家对于未成年人,承担最高监护人的角色。”长宁法院少年庭副庭长钱晓峰说,“这不仅仅是相关国际公约及法律的需要,也是司法职业化发展的需要,且我国经济已有一定的承受能力,能够为公益组织的成立提供物质保障。”
钱晓峰建议,对于困境儿童的救助,可以借鉴“寄养家庭”模式,同时建立发现机制,赋予包括教师、医生在内的专门人员报告义务,完善社会保险机制,搭建临时安置平台。
搭建援助大平台
“父母在考虑自身利益之前,应该先从儿童的角度出发,将如何培养孩子健康成长放在首位。儿童利益最大化,是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长宁法院副院长秦明华说,“从心理学角度来看,童年时的一点点小阴影,给孩子造成的心灵创伤,很有可能就会伴随孩子的一生,不利于他今后的成长。”
儿童的教育是家庭、学校与社会共同的责任。对于困境未成年人,社会应给予更多的关注,必要时要及时庇护、救助。
“长宁区目前已经充分关注到困境儿童问题。目前,长宁法院正联合区民政部门积极探索诉讼中困境未成年人的临时庇护和救助,以充分发挥现有救助保护体系的作用,有效保障困境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利。”秦明华说,“希望尽社会之力,能够为需要救助的对象提供遮风挡雨的庇护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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