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萨戒十八重罪之一自赞毁他
《梵网经》:“若佛子,自赞毁他,亦教人自赞毁他,毁他因,毁他缘,毁他法,毁他业。而菩萨应代一切众生受加毁辱,恶事向自己,好事与他人。若自扬己德,隐他人好事,令他人受毁者,是菩萨波罗夷罪。”
《瑜伽》、《集颂》:
“贪求利养恭敬故,非为济扶供三宝。
他有财物他恭敬,利养恭敬事随一。
发起言说成他胜,他者具实功德人。”
“他胜”指“他胜罪”,跟“波罗夷罪”一样,是指根本大罪。若犯一条根本大罪,而不忏悔或忏悔不净时,要堕落到地狱受九百二十一亿六千岁(以人间时间算)的剧苦。
自赞毁他的发心:1、被贪所摄。因得到名闻利养和别人的恭敬。对比自己强很多的人,宣传自赞为“我和他差不多……”,对和自己差不多的人,宣传自赞为“我比他强多了……”,或者编造不是理由的理由:“我要干美国总统肯定比奥巴马强。”有人问:“为什么?”,“因为我的皮肤比他白……”
。2、升华为被嗔所摄的自赞毁他:因嫉妒、嗔恨对方的事业,或不喜自己的仇家(可能是误会的)的幸福,而诋毁对方的名声或损毁对方事业的自赞毁他。
自赞毁他成立的条件:不管说的内容是否真实,也不管听到的人是否相信你说的话,只要对方听懂了你的意思,罪过就成立。
单一个自赞就犯一条重罪,或一个毁他,又犯一条重罪,若犯了自赞也犯了毁他,就犯了两条重罪。
教导、误导、引诱、唆使、逼迫他人犯罪的,其人得同样的罪过。
昔时,佛的弟子提婆达多在贪欲心和嗔恨心的驱使下,就犯了“自赞毁他”和其它多条“五逆重罪”而堕落地狱。比如:他宣传“我比佛年轻,比佛有能力,让我领导僧团的话会比佛搞的好”,“我们的人是受国王供养的,比跟随佛的人吃的好”,“佛的五戒只有五条,我们比他们持戒更严,油、盐也不用”等。
佛教行人, 多数有缘接触到三宝、僧团和修法的居士团队, “自赞毁他”这条菩萨戒的重戒,稍
不注意,就有所毁犯,甚至有的人因此而搅乱了修行人的道心,破坏了正常的修法团队,从而造下堕落无间地狱的“破坏和合僧”罪。
有人或许认为,“我是私下搞的,对方不会知道”。但是,无论被诋毁或被损毁的人知道不知道,果报是相同的,这就是因果规律。一位大德说:“不要以为做的妙,因果让你逃不掉!”
“自赞毁他”,可能满足的是一时的“口欲”,但你收获的是九百二十一多亿年的地狱剧苦!!何不慎哉!!!
——摘自仁清法师《佛教大乘正觉道之戒律、戒相疏义》之 菩萨戒十八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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