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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法师经典语录选

发布时间:2023-01-15 12:37:58作者:金刚经梵文网

  弘一法师经典语录选

  无心者公,无我者明。

  以淡字交友,以聋字止谤;以刻字责己,以弱字御侮。

  事不可做尽,言不可道尽。

  学一分退让,讨一分便宜;增一分享用,减一分福泽。

  恩怕先益后损,威怕先松后紧。

  涵容以待人,恬淡以处世。

  必有容,德乃大;必有忍,事乃济。

  以虚养心,以德养身,以仁义养天下万物,以道养天下万世。

  不为外物所动之谓静,不为外物所实之谓虚。

  刘念台云:“涵养,全得一缓字,凡言语、动作皆是。”

  应事接物,常觉得心中有从容闲暇时,才见涵养。

  逆境顺境看襟度,临喜临怒看涵养。

  人生最不幸处,是偶一失言,而祸不及;偶一失谋,而事幸成;偶一恣行,而获小利。后乃视为故常,而不恬不为意。则莫大之患,由此生矣。

  于作事,必克己谨严,要做到极致。于生活,应戒绝奢华,一切从简。

  不自重者取辱,不自畏者招祸。

  事当快意处须转,言到快意处须住。

  物忌全胜,事忌全美,人忌全盛。

  人当变故之来,只宜静守,不宜躁动。即使万无解救,而志正守确,虽事不可为,而心终可白。否则必致身败,而名亦不保,非所以处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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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莫安于知足,危莫危于多言。

  心思要缜密,不可琐屑。操守要严明,不可激烈。

  以情恕人,以理律己。

  识不足则多虑,威不足则多怒,信不足则多言。

  缓字可以免悔,退字可以免祸。

  处难处之事愈宜宽,处难处之人愈宜厚,处至急之事愈宜缓。

  强不知以为知,此乃大愚。本无事而生事,是谓薄福。

  无事时,戒一偷字。有事时,戒一乱字。

  论人当节取其长,曲谅其短。做事必先审其害,后计其利。

  穷天下之辩者,不在辩而在讷。

  伏天下之勇者,不在勇而在怯。

  何以息谤?曰:无辩。

  何以止怨?曰:不争。

  处事须留余地,责善切戒尽言。

  喜闻人过,不如喜闻己过。

  乐道己善,何如乐道人善。

  论人之非,当原其心,不可徒泥其迹。

  取人之善,当据其迹,不必深究其心。

  修己以清心为要,涉世以慎言为先。

  恶莫大于纵己之欲,祸莫大于言人之非。

  人褊急,我受之以宽宏。

  人险仄,我待之以坦荡。

  德胜者,其心平和,见人皆可取,故口中所许可者多。

  德薄者,其心刻傲,见人皆可憎,故目中所鄙弃者众。

  欲论人者先自论,欲知人者先自知。

  知足常足,终身不辱。知止常止,终身不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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