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商人,借给别人五分钱,那人很久没来还,他就跑去索取。他到那面去,路上经过一条大河,雇船用去两角钱,到了那个人家里又不在家,回来又出了两角钱,来去的渡船费用要花去了四角钱。这样,空劳一场,没有得到什麽,却损失了数倍於债款的钱。
这个故事比喻∶如果光要为争求少利,不惜败坏自己的操行,结果往往得不偿失,甚至会名利双失,现世受了恶名,世来还须受报,这种作法,实在太愚笨了。
对己不吉,岂可给人
对修行人来说,与周围的人
金山活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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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佛光山心保法师一行参
台商区:千年古刹!寺后灵
弘法利生
佛教的道德标准
佛教徒应读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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