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教界,对于戒律的存在问题:有以为戒律已经过时了,完全不适用于现代社会;或主张戒律是佛制的,任何一条都应该严格遵守,其实这都是不对的。
笔者认为:今天的教界对于戒律,既不能完全否定,也不能一律实行。因为戒律是具有时节因缘性的,它既有局限性又有普遍性。局限性是因为戒律是在某种特定因缘下制定的,这种因缘在当时的印度存在,在今天的中国未必存在;普遍性是因为人都有共同的禀性,不论古今中外,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就如饮食男女,古人如此,今人也如此;在古代有杀盗淫妄,今天一样有杀盗淫妄,那么,戒律在今天自然一样的具有价值。 那会有人说:戒律是佛制的,作为佛弟子唯有认真实行,而无取舍的权利。其实也不然,《五分》中有随时毗尼与随方毗尼的规定,即佛陀在律中说:虽是我所制,余方不适合行者,不必行;虽非我所制,余方必须行者,当实行。这就给我们提供了一条如何看待戒律,以及对戒律的取舍标准。 至于谈到具体的戒律内容上,如菩萨戒有《梵网》和《瑜伽》两种。中国自古以来一直盛行《梵网》,其实《梵网》菩萨戒是非常难行的,国人虽然推崇它,但千百年来却鲜有人能够实行它。反之,《瑜伽》菩萨戒是在人情能够接受的范围内制定的,开遮又无比善巧,非常可行,应该说比《梵网》更为契机,今天的教界应该推行《瑜伽》菩萨戒。 比丘戒分止持与作持,在止持方面是二百五十条戒相,其不外乎对杀盗淫妄与衣食住行的规定。在五篇五聚中,杀盗淫妄及围绕着杀盗淫妄的规定,今天应该认真对待;关于衣食住行的规定,因为我们生活的环境和当时的印度环境不同,这可以因实际情况而作取舍。对于作持方面,如羯磨、布萨、安居、自恣等,都应该认真实行起来。版权所有:金刚经梵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