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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慧法师:人的业力消失了,生命还存在吗?

发布时间:2023-03-25 10:42:05作者:金刚经梵文网

  第四十三问“人的业力消失了,生命还存在吗?若生命不能存在,人学佛修行,去除业力,还有意义吗?若业力存在,生命就存在,那有业力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还可以再入轮回。”您同意这种观点吗?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三称)(行间距)

  答:对人身而言,业力消失了,生命不能存在,或说死人没有业力;但对人的神识而言,业力没有消失,生命还以另外一种形态存在,死人对自己的神识,还有业力追加。所谓业力追加,善恶有别。善福追加,如请僧助念,举办各类法会,节俭办葬事,不建豪华墓地,不用贵重棺木,所剩资财用于供养三宝、救济贫困、公益事项等;十分之中,追加得三,作者获七。恶业追加,如毁谤三宝、赞叹杀盗淫妄等言论留世,多一人阅读,恶业追加一分,直至言论消失于世;还如大办葬事,铺张浪费,奢侈豪华,所剩资财用于杀盗淫等;十分之中,追加其三,作者七分。

  人学佛修行,是去除恶业力,增长善业力;同时增长福寿,转烦恼为菩提。所谓业力,存在善恶差别。善恶差别,主要表现在本质、内含、形式、特点、界限上的不同。善恶业力不同,决定着生命形态的不同,即是十法界众生现象的差别。这是宇宙生命法则,也是人生真相,不随人的主观意志为转栘。人道之善,为行十善业,以及受持五戒、八戒、沙弥戒、比丘戒、菩萨戒;反之,所行为恶。业力,为一切言行造作,形成的习惯力,留存延续于心识之中,受报在身形苦乐之上;可分共业与个业,共业为共同作业共同受报,个业为个体作业个体受报。

  善恶业力所表现的本质,是因果规律;既有因上为果,又有果上为因,因果循环不息,善恶有报不止。善恶业力所表现的内含,是一切唯心造;既有纯善无恶,又有纯恶无善,还有善恶间杂。善恶业力所表现的形式,是因缘和合;既有因和于缘,又有缘起于因。善业缘起于人天福受与四圣道乐受,最高表现形式为誓愿力;恶业和合于三恶道苦受与轮回厄受,最高表现形式为无明力。善恶业力所表现的特点,是放下与执著的不同;善即无为放下名相,恶即有为执著我法;放下解脱成就无缘大慈与同体大悲,执著我法成就六根绑缚与逆境恶缘。善恶业力所表现的界限,是功德与无明的不同;善即依功德分法界,恶即依无明有众生;四圣道众生由功德力成就,六道轮回众生由业习力牵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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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人的业力不会消失,只能是善恶此消彼长,升清降浊,感召生命形态不同,所处生命现象差别;但心识性我是一,三世如此,始终不能改变。故云,涅槃路上无朋伴,黄泉路上无故人。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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