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应该作种种善事,
如同众多花朵可以制作很多的花圈(注)。
毗舍佉的父亲陀难阇那是跋提的富翁,她的母亲是须摩那德咪。她的祖父泯兔则是憍萨罗国最有钱的五个人之一。她非常年轻的时候,佛陀曾经来过跋提。当时,她的祖父带她和她的同伴去听佛陀说法,听完之后,他们全都证得初果。
长大后,她嫁给舍卫城另一位富翁弥迦罗的儿子富楼那凡达那。结婚当天,她父亲告诉她做一个尽责的妻子要遵守十条规章:
1.不可以把家中的火拿到屋外。
2.也不可以把屋外的火拿入家里。
3.借东西给那些愿意借东西给别人的人。
4.不借东西给那些不愿意借东西给别人的人。
5.不管对方是否也有雅量借东西给别人,都可以借东西给对方。
6.愉快的坐。
7.愉快的吃。
8.愉快的睡。
9.照顾火。
10.尊敬家神。
这些条文的意义如下:
1.火代表诽谤,为人妻子不可以向他人诉说丈夫和公婆的坏话。他们的缺点和家庭争论也不可向外人道。
2.为人妻子也不可以听东家长西家短。
3.借东西给有借有还的人。
4.不可借东西给有借不还的人。
5.对穷困潦倒的亲朋,即使不还,也要借给他们需要的东西。
6.为人妻子见到公婆时,当起身敬意,不应坐著不理。(对其他长者亦然)。
7.公婆丈夫照料妥当后,妻子方可进食,也应该确保仆人受到妥当的照顾。
8.这不是说为人妻子可以尽情睡眠,相反地,为人妻子入睡前,应确定所有门窗都已关好,仆人也已善尽职责,同时,公婆丈夫已经入睡后才安心休息。
9.公婆和丈夫应视之如火般的谨慎照顾。
10.礼敬公婆和丈夫一如家神。
有一天,她的公公弥迦罗正在进餐时,有一位比丘到他家门口化缘,弥迦罗完全不予理睬,她看见这情形,就对比丘说:“请尊者原谅!我公公只吃陈腐的食物。”这时候,她公公听见她这么说,非常生气,就要她离开这个家。她不愿意离开,反而请当初结婚时,她父亲派遣陪她过来夫家,方便她日后在面对任何问题时可以咨询的八位长者前来仲裁。长者们来到后,她的公公告诉他们:“我用金碗吃饭时,她却说我在吃陈腐的食物,由于这种犯上的行为,我要赶走她!”
她解释说:“当我发现公公完全不理睬站在门口化缘的比丘时,我在心里想:‘既然我公公这一生从来没有做任何的功德,他不过是享受过去世的福报(陈腐的食物)罢了。’所以我才说:‘我公公只吃陈腐的食物。\’这样的说法难道错了吗?”
最后,这八位长者认为她没有犯错。她于是说,身为一位对佛法有绝对信心的人,她无法留在对比丘不表欢迎的家庭中。她又说,如果不能邀请比丘到家里来供养,并做其它布施,那么她就要离开这个家庭。她公公因此答应她所有的要求。
第二天,佛陀和众多比丘就被邀请前来接受供养。正要供养的时候,她请她公公一起来供养,但为他所拒绝。供养之后,她再次请公公来听佛陀的开示,她公公也觉得不应该再拒绝,但他修苦行的师父却不让他去。结果她公公只好在布幔后面听佛陀说法。听完之后,她公公的善业成熟,就证得初果。他因此非常感激佛陀和她,并宣称她就像他的母亲一般,也因此,人们称呼她为鹿母(因为弥迦罗的意思是鹿)。
后来,她生育了几位儿女。当年结婚的时候,她父亲曾送她一件镶有珠宝、价值连城的外套。有一天,她到祇树给孤独园时,觉得这件外套太沉重,就脱下来,用围巾包好,交给仆人保管。但这仆人却粗心大意地把它遗落在给孤独园。她要仆人回去找,但告诫他:“回去好好找找看!如果阿难尊者已经找到了并且收起来,就不可以要回来,我要把这外套捐献出去。”阿难尊者当时负责保管所有信徒遗留下来的东西。但阿难尊者不接受她的好意,她便决定义卖这件外套,把所得的款项捐献出来。但没有人能出得起适当的价钱,所以她就自己买下来,并用这笔款项兴建东园鹿子母讲堂。
讲堂捐献仪式完成之后,当夜她召集家庭所有的成员,并告诉他们,她所有的心愿都已完成了,接著她就绕着讲堂走,同时唱颂偈语。这时,一些听到声音的比丘以为她在唱歌,就向佛陀报告。“她是不是精神错乱了?”他们问佛陀。
佛陀解释道:“今天,她已经完成累世以来的愿望,也由于这种成就感,她才会这样心满意足,而用唱诵偈语来表达内心的喜悦,她决没有精神错乱的现象。累世以来,她就是个大布施者和积极提倡佛法的人。”
佛陀接着说,莲华上佛时,她有个朋友是主要的女信徒和赞助者,她在羡慕之余,也发愿希望能具有同样的德性,所以在一连七天供养该佛和众多比丘后,她发了最诚挚的愿望,希望在未来世能成为未来佛的主要女弟子和赞助者。
莲华上佛就运用神通,观照未来,得知她在未来世会实现她的愿望,所以就授记她的愿望会实现,后来的迦叶佛也为她授记。
佛陀最后结论道:“毗舍佉在前世强烈渴望做善事,并且确实完成很多善业。就像花艺专家利用一大片的花来制作很多的花圈。”
(注)本法句的意思是说,人可以出于正信和慷慨的财施来完成很多善业。
摘录自《法句经·故事集》达摩难陀法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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