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之后……
正如法师讲
各位护法居士:
阿弥陀佛!今天要讲的是个真实的故事,也是美国社会很普遍的一个现象。话说纽约胡先生25岁开始工作,同太太两个人月薪相加,扣了税还剩3000元,租房子用了1000元,生活开销1000元,还剩1000元。
他租房子住,除了按月交房租外,其他有关房屋的事都不用操心,夏天冷气够劲,冬天暖气够足,水足,电足,房子随你折腾,开心自在,好生享受。
胡先生夫妇省食俭用20年剩下24万,这个时候胡先生已经45岁了,他买了一栋房子2房一厅56万,银行贷款35万,4.00%利息,贷款30年,每月需付银行1670多元。为了减轻负担,他违法将地下室装修好,夫妇儿子三口住到地下,一楼2房一厅出租,每月得1200元。
胡先生夫妇自从住进新居地下室开始,电灯也舍不得开,水也舍不得用。按个电灯开关咔嚓,心仿佛也咔嚓一下--心痛一次。转动水龙头,水流也好像血在流,很痛苦。夏天冷气也不开了,当然还没有装冷气机。冬季更是不用暖气。一楼租客有暖气。法律规定,房东冬季不开暖气是违法。
度过艰难的30年,胡先生夫妇终于还清房贷,脱离房奴,翻身做了主人。他这时已经75岁,他应该从地下室走上一楼,住进一楼,做这栋房屋的真正主人。可是,他不能上来,他必须是住在地下室,因为房屋的主人是他的儿子小胡,主人换了,主人住主房,理所当然。
有个74岁的刘老先生30年还清房贷,是住进了一楼,可是,他不是自己从地下室走上一楼,而是躺在担架上上一楼的。由于他辛劳50年,身疲力竭,正值还清房贷的前三天,他脑血管阻塞瘫痪了。
……
谢谢!
版权所有:金刚经梵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