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同性恋符合佛教教义吗?
答:不符合。 佛教教导并期望教徒,遵守道德行为规范。因为婚姻是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它必须符合社会法律、道德,以及大众心理认同与否,同性恋非两性结合,违反自然规律和道德行为规范。 《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九云:“(邪淫包括)一切男及不男,属自属他皆不应行。除产门外,所有余分,皆名非支。……如是皆名欲邪行罪。” 同性恋、同性婚姻,违反现在社会的共识及大众心理认同,其理由如下: (1)、性应发生于男女两性,而非同性之间; (2)、婚姻是介于男女之间的建制; (3)、婚姻的主要目的在于生育,婚姻是为了确保人类的传宗接代; (4)、同性恋违反社会传统道德,及几乎所有的宗教教义; (5)、同性伴侣组成的家庭,不适于抚养孩子; (6)、同性婚姻未经试验证明可行。 对于在家的佛教徒来说,最起码的要求应守“五戒”,其中第三条是有关性行为的。同性恋以及同性之间的性行为,违背了第三条戒规(邪淫戒)。 佛教明禁同性之间的性行为,同性恋被严格禁止出家,已出家者摈出(驱出),可参见《四分律》。佛教教导说杜绝此类行为,会使人们从焦虑和尴尬中摆脱出来,这些都是由社会的抵触情绪和担心被惩罚的想法造成的。同性恋也应被归于这一类行为当中。 另外,同性恋也易感染艾滋病等。在中国大陆,最早发现的经性传播的艾滋病感染者,是一名男同性恋者(1989年)
。1996年调查,北京艾滋病感染者中,48%是男同性接触者。1998年调查发现,在已监测过的男同性接触者中,2.5%已感染了艾滋病,这一数字在2001年已高达5.9%。版权所有:金刚经梵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