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仁,是明代时候的人。他很敦厚,也乐善好施,愿意作好事。可是生来注定有灾难。这种注定由前生的善恶来衡量一下,他应该受善的果报,或遭恶的果报。这个定案,普通一般人的命运有一个限定,有个限度。可是我们要知道命运虽然是「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好像有一定,但是你若超出这个数,那就不定。所以有的人相信命运是一定的,有人就不相信命运是一定的,有的人根本不信命运。那么有的人信命运,知道有定的,也知道命运是活动的,不是一种死的,是活的。也就好像人被判决了,判一百年徒刑。可是国家有吉祥的事情,或者有什么特殊的情形,就把一百年的罪业完全赦免了——有的就不受果报,因为你遇到国家有一个很吉祥的事情而得到赦免。被惩罚是要惩罚那么多,可是遇到贵人了,化险为夷。那么能以化险为夷的是「出数」。本来应该在监狱里坐一百年,这是无期徒刑,但是遇到赦免了,像这样,命运又是活动的。
人命运有限度,他做大善事,超出这个数;做大恶事也超出这个数。命运,有是有,还不是一定的。有一类人根本不信命运的。信命运的不合乎逻辑学;不信命运的也不合乎逻辑学。合逻辑是——信命运的,而又知道命运是不定的。你做善降祥;做恶降殃。你在这个地方要明白——那是君子有造命之学,命由我立,福自己求。祸福无门,为人自招。
王志仁虽然乐善好施,可是他没有超出这个数。于是乎,他的相貌显现出他有灾难的形相。那么遇到一个相士对他说:「你的命运在一百天之内有灾难,这个灾难所谓「在数难逃」,你不容易逃过去的灾难。」这样告诉他。王志仁在外边经商,住旅馆,大约也是心血来潮,吉神感召,没事在江堰上去散步,就见着一个少妇抱着孩子,不愿意活着,要跳江了。
王志仁心里着急想要救,也救不了。恰巧有艘船路过,王志仁叫船上水手,说:「谁要能把少妇及小孩子救起来,我会有二十两银子的奖赏。」当时二十两银子也是不少的。于是乎水手各显所能,救起少妇。他问少妇:「妳为什么投江?」少妇说:「我因为家庭养了几条猪,猪卖了的钱要还我的债。可是不幸遇到买猪的是个骗子,他用假银子买我的活猪,我受人骗,回到家里没有法子交待这个情形,所以想来想去,死了是干净的,是好的。这个世界这么互相欺骗,这种情形令我真不愿意再活着。」王志仁问她:「妳卖猪的价钱是多少?」她说:「我卖了五两银子。」王志仁因为做生意,大约赚的钱也不少,所以解囊相助——把自己装银子的囊袋打开,给她五两银子,或者更多一点也不一定,这不过是当时的情形。
少妇回到家里告诉丈夫,丈夫一听,特别感激这位善翁,仁者。于是把王志仁请到家里去,很诚恳的款待他,请他吃饭。吃过饭后,天也黑了,就留他住一宿。半夜,那位少妇就来叫他的门,王志仁说:「妳是一个女流之辈,我是孤家寡人。妳不可以在这么晚的夜里来见我。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听她这么一说,外边就讲话了,不是少妇的声音,是男人的声音。「我们不是单单我太太到你这儿来,我现在也想要见你,并且晚间恐怕你冷,给你送铺盖、棉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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