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宝 起嗔心立招恶报
从前,舍卫城的施主们供养僧众斋食时,首先供僧,然后再布施乞丐。一次有两个小乞丐,一个是国王种姓,另一个是婆罗门种姓,他们前去乞讨,婆罗门种姓的小孩没有掌握好时间,他在供僧之前去,结果一无所获。国王种姓的小乞丐,在僧众享用之后去乞讨,他获得许多饮食。国王种姓的小孩问婆罗门:“你讨到东西没有?”他因为没有获得任何饮食而气愤不已,他说:“我如果有权力时,应当砍下这些比丘的脑袋。”国王种姓的小孩则说:“我若执掌大权,应当日日以百味美食来供养佛和眷属。”两人说完之后便各自来到树下,都睡着了。有一辆马车疾驰而来,恰好辗压在婆罗门子的颈部,使他断头而死。他是以嗔心果报立即成熟而丧命的。
当时舍卫城的一位大商主去世,膝下无子。家人商量决定,如果能找到一位具有大福德的人,就请到家中。人们四处寻找,发现国王种姓的小孩正在树下躺着休息,其它树荫都已经消失,唯独他所在那棵树的树荫仍然覆盖在他身体上,因此他们断定这是大福德之人,选他作为商主。后来他供养佛及眷属斋食,在佛前求法,最后获得了解脱。所以,这是他善心的果报立即成熟的原因。
两个小孩的命运相差这样大,一个被车压死,一个暂时享受安乐,最终解脱。造成这种反差的原因,就是两人的用心不同。面对严厉的对境——佛和僧众,用恶心,立遭报应,发善愿,立即现前善果,确实善恶报应如影随形。《念住经》说:“心为敌中敌,心外无他敌,如燧木自焚,心为自心毁。”《入行论》说:“谁制烧铁地?女众从何出?佛说彼一切,皆由恶心造。”象地狱中燃烧的铁地、各种伤人的苦具、行刑的狱卒,都是恶心所变现,心取损害之相,便无欺地变现同类的受苦境界,了知这个心作心是的道理之后,应当断除嗔心。
版权所有:金刚经梵文网